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于5月1日起实施 |
| 发表单位: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表时间:2008-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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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对于旧版标准,新版标准在安全、性能等方面都有很大改变,更加符合中国消费者的饮食习惯,保障消费者在使用时的安全。这些改变主要体现在要求全部类型的燃气灶都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须有一个灶眼的热负荷≥3.5kW及标准状态由0℃改为15℃、燃烧器火控部位应使用耐温大于700℃的材料等。请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gb168.cn/foc/下载并详细阅读该标准的具体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