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宣贯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遏止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对违规继续生产、销售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为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生产、销售耐用和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并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等方面作了强制规定,与生产、销售企业关系密切。为使有关单位尽快掌握标准,减少和避免因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所导致的损失,我局委托佛山市标准化协会举办GB 21660标准宣贯学习班(具体安排见附件),宣贯对象为我市已获证的和申请领证的包装食品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其他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各大中型商品零售商场及各有关媒体。该宣贯为佛山市推进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的培训项目,每单位免费培训一人。内容重要,请各单位务必派员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国家标准GB 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宣贯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地图.doc
广东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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